⒈使用時應先根據水質進行小試,選出凈水效果好,投放量小的合適點。溶液應隨配隨用,非飲用水應根據實際情況選定用量。
⒉使用固體時,先加水溶解陪配成10-25%的溶液,而后水稀釋至所需濃度,在溶解時先加水慢慢投料,并不斷進行攪拌。
⒊不同廠家或不同牌號的水處理藥劑不能混合,并且不得與其他化學藥品混存。
本方法適應于確定水的絮凝過程的工藝參數,包括:絮凝劑種類,用量,水的PH值,溫度,以及各種藥劑的投加順序等
⒋原液和稀釋液稍有腐蝕性,但低于其他各種無機絮凝劑。
⒌產品有效儲存期:液體半年,固體兩年。固體產品潮后仍然可使用。
⒍本產品經合理投加,凈化后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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